原不动产权利人彭长德坐落于龙江街道东南、松峰村时代广场B区地下室地下1层376号车位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5)闽0181执恢129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 2025)闽0181执恢12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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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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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615号 |
彭长德 |
预告登记证明 |
龙江街道东南、松峰村时代广场B区地下室地下1层376号车位 |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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