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福清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资金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同意调整福清市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资金的批复》(榕水利函〔2025〕518号),同意福清市调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资金9.637152万元用于以下2个项目:
1.南岭镇梨洞村人居环境景观提升(一期),计划总投资492.4979万元,调整使用移民资金1.637152万元;
2.一都镇万利新村环境提升建设,计划总投资111.9万元,调整使用移民资金8万元。
二、资金使用
相关项目资金指标调剂到镇(街),由镇(街)按规定使用。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
监督电话:0591-85155673。
如有异议,请书面如实反馈至我局,为便于核实反馈,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福清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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