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以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3〕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市巡游出租车经营者上报的申请2025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和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进行了审核。
本次上报情况为:
一、福清市2025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助资金申报总在册车辆数为145辆,总在册月数为983月。
二、福清市2025年度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运营补助资金申报总在册车辆数为205辆,总在册月数为1454月。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85167270。
附件:1.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表(2025年度)
2.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申报表(2025年度)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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