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核准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榕水利函〔2026〕28号),核准福清市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411.39万元,批复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445.14万元,具体如下:
1.东张镇三星村前灵路道路提升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426.15万元,批复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207万元,其余待后安排及自筹;
2.镜洋镇东风村、梨洋村水利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475.45万元,批复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162万元,其余待后安排及自筹;
3.渔溪镇农业灌溉渠暨渠道护坡修复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509.79万元,批复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76.14万元,其余待后安排及自筹。
二、资金使用
相关项目资金指标调剂到镇(街),由镇(街)按规定使用。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1月27日。
监督电话:0591-85155673。
如有异议,请书面如实反馈至我局,为便于核实反馈,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福清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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