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清市水利局关于调整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福清市、闽侯县和闽清县调整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的批复》(榕水利函〔2026〕65号),同意将我市移民后扶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渔溪镇建新村文旅设施及配套项目、一都镇善山村田万道路安全提升工程、渔溪镇渔苏河河道整治工程3个项目,涉及移民后扶资金210.172433万元,同意调整东张镇先进、先锋及香山村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总投资,涉及移民后扶资金318万元(详见附件)。
二、资金使用
相关项目资金指标调剂到镇(街),由镇(街)按规定使用。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5日。
监督电话:0591-85155673。
如有异议,请书面如实反馈至我局,为便于核实反馈,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福清市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调整使用明细表
福清市水利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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