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5〕1787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福清市350181-03-E-6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融侨开发区南翼片区西侧,地块北至村道,东临关溪,南侧隔居民楼为金印基督教堂,西邻村民住宅与金印小学。
二、原则同意《控规》将350181-03-E-65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园绿地(1401)。
三、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包括功能调整合理性、开发强度指标合理性以及配套设施调整等规划内容。
四、《控规》是福清市350181-03-E-65地块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得到最终落实。
五、《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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