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镇人民政府:
你镇东政〔2026〕8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东张镇350181-28-A-01地块详细规划(含零星建设用地论证专章)》(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地块建设的文化用地,是依托“福清少林院遗址”这一特有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所进行开发建设的文化设施,属于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依托特定资源发展的少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满足《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要求和准入情形。
二、规划范围北临少林院斋堂、南抵现状旱地、东接现状村道、西至山门殿。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规划内容。
四、《规划》是东张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得到最终落实。
五、《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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