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镇人民政府:
你镇东政〔2026〕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东张镇350181-28-A-02地块详细规划(含零星建设用地论证专章)》(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地块建设的社会停车场,是依托东张镇特有的文化旅游资源,即南少林文化旅游园区进行开发建设的交通场站设施,属于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道路、交通场站和其他交通设施。满足《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要求和准入情形。
二、规划范围北临规划文化中心、南临少林下洋桥、东接现状村道、西至山门殿前广场。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规划内容。
四、《规划》是东张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得到最终落实。
五、《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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