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华大道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5-12-05 16:47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你委榕江综〔2025〕9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华大道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东至东华水库,南至滨海大通道,西至蓝色大道,北至渔平高速公路。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确定规划区作为园区综合配套服务新高地的发展目标。 

  三、《控规》是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得到最终落实。 

  四、《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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