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5〕222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市洪宽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段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涉及350181-11-D、350181-11-E两个基本单元。距离市政府9公里,距离阳下收费站3公里,距离宏路收费站13公里,距离福清站16公里,距离福清西站19公里。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调整方案,将11-D-49、11-D-50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将11-D-51、11-D-52用地性质调整为水工设施用地(1311);将11-D-53-01、11-E-07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将11-D-53-02用地性质调整为消防用地(1310);将11-D-93用地性质调整为河流水面(1701);将11-E-02用地性质调整为供电用地(1303)。
三、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包括开发强度指标合理性以及配套设施调整等规划内容。
四、《控规》是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350181-11-D、350181-11-E等地块规划范围内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五、《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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