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星源农牧周边规划配套道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5-12-08 10:25

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建设〔2025〕1952号文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4年度第七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榕〔2024〕246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龙山街道柏渡村、先强村,面积为1693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星源农牧周边规划配套道路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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