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镇人民政府:
你镇东政〔2026〕2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对你镇上报的《福清市三叉河(金芝村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修编报告》(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三叉河河道防洪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总河 长20.5km, 对三叉河金芝村段河道(具体为金芝村左支流河口段,ZZ01—ZZ04断面,长度0.21km)两岸重新规划防洪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
二、《规划》在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的前提下,根据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的原则与标准,划定福清市三叉河河道防洪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三叉河(金芝村段)防洪河道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三、《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