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榕江综〔2026〕7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片区48-K-10及周边地块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详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详规》规划范围北至新福兴路、西至江阴大道,东至汽车园东侧配套道路,南至万华大道。
二、原则同意《详规》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规划内容。
三、《详规》是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片区48-K-10及周边地块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详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详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得到最终落实。
四、《详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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