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3〕57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福清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含公交场站布局及出租车停靠点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局组织编制的《福清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含公交场站布局及出租车停靠点布局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清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福清市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原则同意《专项规划》,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二、原则同意《专项规划》中的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本次规划范围为福清市中心城区,包括玉屏、龙山、龙江、音西、宏路、石竹、阳下七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规划年限为2021年—2035年。
三、原则同意《专项规划》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公共交通场站布局规划、出租车停靠点规划等内容。
四、《专项规划》应作为下一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五、《专项规划》文本和图纸由你局负责解释。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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