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海政综〔2024〕153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海口镇东岐村村庄规划修编(2024—2035年)》《福清市海口镇南厝村村庄规划修编(2024—2035年)》《福清市海口镇石溪村村庄规划修编(2024—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东岐村:产业特色鲜明、辨识度高,集优质水果种植、采摘、山林漫步、 现代农田休闲观光等产业为一体的宜居宜业型村庄;南厝村:环福清湾地区环境优美、文化繁荣、和谐宜居的和美乡村;石溪村:以特色农业种植为主的配套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集聚提升型村庄。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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