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洋镇人民政府:
你镇镜政〔2025〕12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镜洋镇齐云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2025—2035年)》(以下简称《动态维护》)。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动态维护》确定的规划调整,即:在保证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原规划0.58公顷的广场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二、请你镇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