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锋(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陈传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含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分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管理、保密、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学技术、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双拥”等工作,对接汽车走廊指挥部。 魏金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党的纪检工作。分管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方景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工作。分管投资与产业发展、资金争取(含专项债)、大数据、“618项目对接”、经济动员、港口经济、政策法规(含惠企宣传、政企直通车、企业减负等)、省正向激励、项目攻坚突破年以及市委市政府综合性攻坚行动等工作,对接港口指挥部。 郭 厦(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党的统战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国民生产总值、经济社会计划、经济规划、总部经济、“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协作和区域经济合作、对口帮扶、山海协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对接龙高商贸新城指挥部。 陈在生(四级调研员):分管行政审批(含项目前期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能源发展(含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工作,对接“两国双园”、东阁农场棚户区改造等指挥部。 薛 斌(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机关事务、工会、绩效考评、依法治市和行政复议(应诉)、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防恐、信访、12345平台、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林昭斌(一级主任科员):分管铁路建设及相关涉铁工作,对接石竹山景区和高铁开发指挥部。 钟京煌(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价费、成本调查、价格监审、价格认证、价格争议协调等工作。 郭辉亮(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老区建设和以工代赈等工作。 魏林海(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分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济社会计划、绿色经济建设、民营经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疫情防控、对台工作、大数据(含“数字经济”、“数字福州”)等相关工作,对接郊野公园指挥部。 陈 韬(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分管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管理与服务(含一企一议)、园区标准化建设、海洋经济、低效用地、林长制、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对接东部新城指挥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福州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科学技术发展、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和本市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参与安排市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审核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指导、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市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推进和跟踪,牵头做好省、福州市、福清市三级重点项目前期报批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开展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参与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 (七)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九)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监测、预警、调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协调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十一)研究拟订我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 (十二)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十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流通、仓储设施的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保障全市军粮供应;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福州市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攻关。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地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础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全市政策引导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的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福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的项目;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拟订全市专利发展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起草我市信息化(包括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起草有关信息化地方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拟订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工作。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市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社会数据融合、互联互通;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依法审批市级相关信息化项目。 (十六)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事业体制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合并后,发改局设有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发展规划科、投资与产业发展科、政策体制改革科、价格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科、科技创新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信用工作科、大数据管理科和重点项目管理科。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协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及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王融捷,联系电话:0591-85278711 综合法规科,负责组织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指导监督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项目招投标、核准及相关政策的指导、监督;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本单位信访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意见的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开展机关信用体系和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负责人:郑捷胜,联系电话:0591-85235457 发展规划科,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和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市内外经济形势,牵头开展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建设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整改措施。 负责人:郭厦,联系电话:0591-85152783 投资与产业发展科,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研究编报市政、社会保障房和政法等项目列入国家、省和福州市预算内的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计划的下达,对计划实施进行跟踪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能源服务业、创意产业、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负责组织上报申请产业建设项目资金,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按规定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作,负责液化天然气总体规划以及协调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牵头组织我市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开展日常对接活动,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人:杨捷,联系电话:0591-85153227 政策体制改革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区域经济协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衔接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测绘等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领域项目的申报;参与全市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招商引资政策研究;负责福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雪敏,联系电话:0591-85238961 价格管理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或停止的意见,牵头测算、上报补助金额;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福州市管理的商品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政府定价商品价格执行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授权,负责拟订调整本市政府政策定价商品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福州市有关经营服务和房地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教育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家和省价格管理目录及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有关经营服务和房地产价格管理措施,提出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和房地产价格方案:组织、指导全市经营服务和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提出我市行政事业收费和教育收费管理方案,经批准后按分工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公示、收费信息报告等制度;组织、指导、监督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争议。 负责人:林纹,联系电话:0591-85229768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拟订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地方储备粮糖的规模,市级储备粮布局、品种结构、购销计划、轮换计划以及动用市级储备粮的意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储备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管理储备食糖轮换计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归口承担全局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我市军粮供应保障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拟订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研究起草我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对市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负责人:何裕华,联系电话:0591-85288608 科技创新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国家、省、福州市、福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和监督管理: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和监督管理: 负责工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承担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农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推荐工作,监督管理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推广与全市科普相关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负责人:林泽松,联系电话:0591-85366911 行政审批科,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负责人:林定明,联系电话:0591-85250078 成本调查监审科,负责制订农产品成本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研究分析农产品成本变化原因,预测农产品成本变动趋势: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听证目录以及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但确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的专项查和分析。 负责人:林淑华,联系电话:0591-85226772 信用工作科,负责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及专项方案制定: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和征信技术规范;对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组织推进全市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莉莉,联系电话:0591-85222252 大数据管理科,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福州市大数据委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承担和对接省、福州市相关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的工作部署:规范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统筹全市公共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库建设与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目录;推进与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的互联互通或数据共享;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全市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推进安全监管和服务基础平台建设;统筹全市专用网络建设及相关硬件设施配置:统筹推进福清市“数字福清”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设计数字福清总体技术架构,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全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负责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审批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统筹安排数字福清建设项目资金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数字福建”专家对全市信息化建设进行评估、论证、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负责人:翁武悠,联系电话:0591-85222252 重点项目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省、福州市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和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做好省、福州市、福清市三级重点项目前期报批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和跟踪管理工作: 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供应协调工作,配合做好机制砂推进及应用推广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及市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和跟踪工作,做好项目建设情况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负责市级重点项目相关综合材料撰写,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宣传工作;组织重点项目相关建议、提案、意见的办理:指导、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开展重大项目库的前期指导协调、汇总工作;配合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开展工作;承担省、福州市、福清市三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及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福州市、福清市重大项目协调例会有关工作;组织或配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督查: 协调重点项目竣工验收: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市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牵头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评,组织配合开展省、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工作。 负责人:陈韬,联系电话:0591-8515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