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近期国内主要生产安全事故:6月4日,在甘肃武威兰新铁路玉石至金昌区间下行线组织维修作业时,发生列车与施工人员碰撞,致9人遇难;6月4日,河南省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6月10日,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铁矿4号井发生透水事故,被困的13名矿工遇难;6月12日,在贵州贵阳一辆湖北牌照车辆卸载甲酸甲酯时发生泄漏,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6月13日,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6人死亡;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5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37人重伤);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北街一武术馆发生重大火灾,已造成18人死亡,6人重伤、10人轻伤;6月26日9时左右,福州鼓楼区六一北路264号福安药膳炖罐店发生一起燃气泄漏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6月份我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起,共造成1人死亡,两人受伤;无生产安全事故。
二、7月份风险隐患预警
(一)燃气安全风险。7月持续高温,燃气软管老化加速,管线设备变形,容易出现漏气等安全隐患,易引发燃气事故;夏季空调使用频次高,室内过于密闭,存在燃气事故隐患;我市1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高温季节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二)消防安全风险。夏季空调、冰箱、电风扇等用电设备大量增加,一些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转,易造成漏电、短路等引发火灾安全隐患;高温天气下,电瓶车充电、“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多发;汛期降雨多,浸湿的导线及各种电气设备潮湿绝缘性受到影响,加之高温,导致老化、破损,极易使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我市新冠疫苗接种进入关键时期,疫苗接种量大且集中,疫苗集中接种场所人员聚集,且单向通过,只保留一个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夏季天气炎热,驾驶人容易感到疲劳,车辆自燃、爆胎和发生故障的几率增大。汛期天气变化快、雷雨、大风、团雾等恶劣天气较多,易造成视线受阻和路面湿滑,对行车安全产生不利影响。迎建党百年各类集会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压力较大。
(四)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夏季极端天气增多,露天高空作业,接触面湿滑,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进入汛期,强降雨易引起各种设备及建筑设施倒塌和坍塌事故。高温天气,易导致施工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易疲劳,易发生挖断水、电、通讯、密闭设备、燃气等地下管线的突发情况,室外一线建筑施工人员中暑昏厥风险加大。
(五)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汛期雷雨高发,雷击可能造成设备或设施的损坏,造成大规模停电、停产,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特别是罐区、建设项目等重点要害部位。夏季天气炎热,温度高,各类可燃物质极易挥发,环境浓度易达到爆炸极限。高温将加剧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易导致职业危害、人员中毒事故。
(六)汛期安全风险。7月降水集中、量级大,易诱发城市内涝。根据气象局信息显示,近期我市受台风、高温、暴雨和局地强对流天气(强雷电、雷雨大风)影响可能性大,要重点关注台风、暴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以及给种植养殖、商渔船海上航行等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隐患。
(七)溺水安全风险。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7月正值学生假期,江、河、湖、渠、水库、泳池、水上乐园等清凉解暑的地方容易成为人们的聚集地,有较大安全风险。
三、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燃气安全风险防控。一要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继续组织对燃气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巡查,落实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二要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重要区域、施工现场或事故易发节点的燃气管道巡查,做好第三方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三要紧抓入户安检和宣传工作,突出饭店、城市大型综合体等人流密集场所用气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用户执行安全用气操作规程。四要多样化、多渠道开展燃气用气安全宣传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各园区、镇街)
(二)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一要紧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储物流企业,“七一”期间,加大联合检查、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整治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占堵消防通道、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问题。二要紧盯村民住宅、群租房、小场所及小作坊等“小火亡人”多发易发区域,制定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三合一”违规住人的现象,规范用火、用电,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每日停止营业后,检查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品并关好电源。三要紧盯疫苗集中接种场所,指导落实重点岗位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防范措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对容易整改的,指导单位及时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指导单位严防死守;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本级政府应采取特殊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火灾发生。(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应急局、市监局、卫健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镇街)
(三)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一要切实加强雨天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严防汛期雨天交通事故。二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和重要农村公路的监控力度,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三要紧紧抓住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责任单位:交通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各园区、镇街)
(四)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一要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二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问题责任主体对照清单落实整改要求。三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四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高温天气、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工地用电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单位: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镇街、农场)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一要加强对所有防雷、避雷设施进行检测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可靠。二要落实防暑降温有效措施,加强对循环冷却水、降温喷淋、消防给水等降温、应急保障系统设备设施的检查。三要加强储存管理,对有毒化学品和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资,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并做好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责任单位:应急局、各园区、相关镇街)
(六)汛期安全风险防控。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重点领域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根据当前气象条件变化,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属地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力度和频次,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二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三要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训练,随时准备进入应急战备状态,确保遇有险情能及时高效处置。(责任单位:气象局、应急局、水利局、自规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各园区、镇街、农场)
(七)溺水安全风险防控。一要充分利用村(居)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载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重点要提醒辖区内居民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的监管工作。二要对本辖区江河湖泊和各类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山塘、水库、河道等实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巡查,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对存在溺水风险河道(塘)、水库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责任单位:教育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农场)
福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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