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三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6-03-18 14:40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实施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拟开展第三批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达到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4)且基本符合《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标准》(见附件5)的,可申报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2.福清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具备开展各种农事劳作、生产操作体验、服务劳动等体力劳动的硬件环境条件,可供中小学生学农、学工和服务性劳动实践,基本达到《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件3)要求的农林草地、厂矿企业、服务场所。开发一定的劳动教育课程,配备一定数量的劳动教育师资,能够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办法: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自愿申请或成员单位推荐的办法,按要求向福清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融校外联办,办公地点:市教育局办公楼710室德育科)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融校外联办对各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目录管理考察名单。

  3.现场考察。融校外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初选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基地的资质证照、制度建设、场馆设备、指导老师团队、课程体系等内容。

  4.综合评审。融校外联办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审核、现场复核、综合评估后初步确定名单。

  5.结果公示。融校外联办对初步确定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请填写《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附件1),申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请填写《福清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

  2.基本情况或特色简介(另附纸,不少于1000字);

  3.资质证照正本、副本(含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课程研发情况。目前已经研发的可为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或劳动实践的课程以及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且反映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活动教材或特色课程建设的相关材料;

  5.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目前相关专业人员的总体情况介绍、花名册以及专业素质和培训提升情况;

  6.安全制度建设情况。主要课程线路和活动课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教育环节;

  7.明码标价及公示优惠政策;

  8.已开展的活动情况。提供活动组织、过程管理、考核评价、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9.主要荣誉。

  四、报送方式

  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于2026年3月27日前送融校外联办(市教育局710室德育科),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qsdyk@126.com,命名为:xxx基地申报表。

  五、有关事项

  各成员单位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按照适度增长、布局均衡、满足需求的原则推进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建设工作,注重品质,成熟一个遴选一个。各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实确认后取消研学或劳动实践基地资格: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3.研学实践课程开设指导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课程实施年度评估不合格;

  4.学校、家长、学生等相关群体满意率极低的,或教育部门一年内接到投诉10次以上的,或出现价格欺诈行为;

  5.已经公布为福州市级及以上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福清市级基地。

  附件:1.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2.福清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3.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试行)

        4.福清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

        5.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福清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清市教育局代章)

  2026年3月17日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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