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汉泰客运有限公司:
你司于2025年9月16日提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经审查,你司的申请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和《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福清市汉泰客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34LWFP8N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闽交运管许可榕字350181700004号
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
经营区域:福清市
车辆数量及要求:持有15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符合国家、地方规定技术条件
经营期限:2025年9月22日至2029年9月21日
请于2025年12月21日前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经营协议及本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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