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度第九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时间:2025-09-04 16:17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8月18日刊登的2025年度第九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融土拍告字[2025]09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及补充,具体如下:

(一)宗地2025拍-12号为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交地。

(二)宗地2025拍-12号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5%并且为整体产权,不可分割销售、发证。

(三)《公告》其他要求中增加:宗地2025拍-12号地块建成后的楼盘小学入学可就读百合小学,初中可安排于福清一中音西校区。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4日

来源: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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