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享受惠残政策的残疾人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16:3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近期发现我市出现大批第二代残疾人证已陆续到期未换新证,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6]197号)文件精神,民政及残联部门定期复核,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对未换领新证的对象,应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为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好我市在享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未换领新证的两项补贴领取对象在到期次月予以停发。 

  二、残疾人证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换领新证并符合申领的对象,根据市残联提供的换证名单,不需重新申请可直接恢复享受资格,给予补发停发期间的补贴;两个月内未能换领新证的对象予以取消,取得新证后需重新申请。 

  三、残疾人证的到期换证工作直接影响广大残疾人能否及时享受国家惠残政策,直接影响到其“两项补贴”能否正常发放,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需要换证的残疾人,切实提高知晓率,确保残疾人及时换证。 

  福清市民政局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8日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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