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4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4-15 16:24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号)和《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2]42号)文件精神,以及各镇(街道)上报的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申请材料和变动材料,我市对补贴对象及经费做相应调整,现将我市2022年4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8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非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15元,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19元,非困难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困难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99元。

  二、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6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217人,其中非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1634人,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1644人,非困难二级重度残疾3461人,困难二级重度残疾4478人。

  三、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127810元,补发生活补贴资金17955元,本月实发生活补贴资金214576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121053元,补发护理补贴资金6405元,本月实发护理补贴资金1127458元,其中非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89520元,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96707元,非困难二级重度残疾296820元,困难二级重度残疾444411元。补贴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发放(详见附件)。

  四、各单位应加强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申请对象的审核、公示、审批等工作,对已享受补贴的对象要每月复核并及时上报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坚决杜绝违规领取补贴现象的发生,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用到实处。

  福清市民政局   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14日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