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秋代表:
《关于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吸引力的建议》(第003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日前,市委、市政府围绕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出台福清市“1+1+N”人才政策体系,为各类人才在融创业就业提供最坚实的政策保障。第一个“1”,即《福清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第二个“1”,即《福清市“融聚英才”行动计划》;“N”,包含产业人才、科创人才、青年人才、台湾人才、卫健人才、教育人才、宣传文化人才、融籍人才、技术人才等9个专项政策和住房保障办法。
一、关于放宽人才申请认定门槛
根据我市人才需求,新增“G类人才”认定,适用于在融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认定方式整合集成资格认定、自主评价、企业配额等多种人才评价形式。认定标准包含“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档学历海外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落地补助仅限于工业企业引进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落地补助仅限于工业企业引进人才)”等十条,进一步降低了人才认定门槛,放宽了人才认定条件。
二、关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人才扶持力度
我市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培育科技创新主体、载体、平台,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建立“抓创新不问出身”人才评价机制,加快福清“科创城”建设。在《福清市“融聚英才”行动计划》附件1《关于福清市推动人才科技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中,提出了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快搭建科技创新载体、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快转化科技创新成果、加快提升科技创新服务等五大模块共十条措施,以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形成人才引领科技创新、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梦婧
联系人:钟彦
联系电话:85221739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