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勇代表:
您好!您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专门矫治学校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建立专门学校既是推进社会治理、构建多元化公众参与制度的重要部分,也是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的重要手段。您的建议契合当前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理念,不仅必需,也是亟需。
我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也承担着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应有职责,特别是履行着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我市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04人,其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5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我们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特点,有差别地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今年以来共制定和完善个性化未成年人矫正方案16份。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辅导,重塑未成年人健康积极心态。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掌握谋生技能,重塑生活信心。目前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完成义务教育,正在就读职校、高中、大学的11人,非在校生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也基本有工作或经济来源,尚无需要回归学校学习或急需就业帮扶的人员。经教育矫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近年来总体表现稳定,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
就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专门学校的建议,我局将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履职担当,加强配合,极力推动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在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压实责任,紧跟序时,积极作为,共同推动专门学校筹建工作。
二、强化履职尽责,助推建设成效。我局积极参与专门学校建设的前期选址考察、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机制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参与专门学校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派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指派律师等法律专家到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前期全面参加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听证的基础上,强化对专门教育的支持配合。通过一系列的履职作为,力求为专门学校的建设及投用添砖加瓦。
三、加强配合协作,有力推动建设。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我局将在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动,围绕建设规范、招生标准、教育管理等建设事宜,参加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推动我市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
领导署名:刘道全
联系人:张雨田
联系电话:13609565651
福清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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