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学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盘活福清市闲置小学场所资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闲置场所向普惠托育服务转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结合您提出的“民生服务型”改造方向,我局将配合市教育局、发改局等部门,在符合条件的闲置小学校舍中,优先支持改建为普惠性托育机构或村居托育服务点。具体配合措施包括:
(一)选址评估:对闲置小学的地理位置、建筑结构、安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筛选适合改造为托育机构的场所。
(二)标准化改造: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要求,指导改造设计,确保符合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安全、卫生、功能需求。
(三)运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支持村集体、专业托育机构承接管理,推动“公建民营”“村社共营”等模式落地。
(四)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纳入我省普惠托育运营补贴范围。
通过盘活闲置资源,着力解决农村地区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让农村家庭也能享受到就近、可及、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探索医养结合服务嵌入闲置校园资源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方面,您提出的“一老一小”互助共生的思路,与我局推进的“医养融合、资源共享”理念高度契合。闲置小学在推进医养结合改造中,我局可配合推进以下工作:
(一)建设村级医养结合服务点:在具备条件的闲置小学校舍中,整合设置村卫生所(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康复训练室等,打造“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平台。
(二)探索“毗邻建设”模式:鼓励托育机构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相邻建设,实现设施共享、服务互补,探索“老幼共融”的新型社区服务形态。
(三)完善医养服务机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干预、康复护理等服务机制,推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
三、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闲置小学的盘活利用涉及教育、民政、卫健、财政、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我局将积极参与市级统筹协调机制,主动对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在项目筛选、功能定位、运营监管等方面加强协作,确保资源利用科学、高效、可持续。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进一步梳理农村地区托育和医养服务需求,探索建立闲置校舍转型利用的“卫健路径”,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福祉双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薛偕玲
联 系 人:陈孔美
联系电话:0591-85218552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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