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家庭护理公共服务支持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当前婴幼儿家庭护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指导体系、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加强行业监管、实施精准关爱、倡导共同育儿等六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认真研究吸纳。
一、当年完成事项
(一)推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全市儿童保健资源,依托市、镇、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发挥妇幼保健院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中的核心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与指导。依托新成立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将培训对象拓展延伸至全市托育机构,为各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扩大普惠托育供给。截至2026年2月,全市共有托育机构145家,可提供托位6662个,其中普惠托育机构114家,普惠托位占比达85%。
(三)深化“医育融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在全市婴幼儿健康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联合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健全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体检、定期健康检查联动机制,定期对各托育机构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定期开展家长课堂、亲子活动、生长发育咨询等服务,把专业育儿知识送到家庭身边。
(四)完善婴幼儿家庭档案管理。依托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全市0-3岁婴幼儿家庭档案数据库,严格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对残疾、患病婴幼儿,提供康复训练、发育干预、心理支持、健康管理一站式服务;对农村留守婴幼儿、侨乡出境人员家庭婴幼儿,落实镇街、村居定期探访制度,市妇幼保健院安排儿保医生专人对接,提供常态化健康指导与随访服务,保障特殊婴幼儿公平享有健康服务。
(五)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优化育儿环境。持续推进“妈妈小屋”建设,在全市公共医疗机构配备标准化母婴设施。协同推进福州市生育支持系列政策落地,2026年1月开始,全市各助产机构开展了多轮次的业务培训,对在医疗机构内就诊的孕产妇及其家属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优惠政策宣贯,产科医护人员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妇登录“安育福娃”专区,提交信息,及时申领我市各项优惠补助,指导产妇通过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和育儿补贴,开展“托育宣传服务月”活动,营造尊重生育、支持养育的良好氛围。
二、当年推动工作
(一)推动《福清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制定,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启动“托育服务进社区”试点,鼓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三)加快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新增普惠托位600个以上。
三、明年待落实事项
(一)推动“医育结合”模式在更多托育机构落地,提升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二)完善婴幼儿家庭信息数据库功能,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三)持续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完善职业培训体系。
(四)加强对托育机构常态化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婴幼儿照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持续推动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薛偕玲
联 系 人:陈孔美
联系电话:0591-85218552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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