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督查指标名称 封顶 扣分 限制 扣分 说明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运营(2项,总扣分-0.1) -0.3 (若未出现扣分情况,则该项不扣分)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5 1.未完成2019年度高级版(3.0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或建设不符合要求(即:未按“四特”要求建设)。按未完成站点数,每个点扣0.005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各镇街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5 2.未完成2019年度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按未完成任务数,每个任务扣0.005分,扣完为止。 由福州市图书馆、群艺馆统计。由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文化馆 图书馆 各镇街 公共文化活动开展(5项,总扣分-0.1)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2 1.在市内20%的农村(共100个,50个由图书馆牵头、50个由文化馆牵头,各镇街配合完成)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按未完成比例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文化馆 图书馆 各镇街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2 2.举办1场乡村文化振兴较大型文化活动(演职人员超过20人,参加群众超过2000人,经费预算3万元以上)。未完成本项扣0.0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文化馆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2 3.至少举办5次非遗进校园活动。按未完成任务数,每个任务扣0.004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文化馆 闽剧艺术研究会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2 4.举办戏曲进乡村活动不低于30场。按未完成场次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闽剧艺术研究会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2 5.组织参加福州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组织的活动至少5次。按未完成任务数,每个任务扣0.004分,扣完为止。 由福州市图书馆、群艺馆统计。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图书馆 文化馆 公共文化督查(2项,总扣分-0.1)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5 1.在2019年11月30日前未使用完2018、2019年度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奖补经费及2019年度农村文化专项经费、2019年 镇(街)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201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绩效奖励资金)、2019年中央及省级公共文化经费(免费开放补助)。按未完成站点数,每个点扣0.01分,扣完为止。 由福州市文旅局统计。局文艺文博科、市文化馆、图书馆负责实地督查。 各镇街 本项总扣分不超过0.05 2.在第三方暗访中,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开放、管理、运营使用情况未达要求,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个数,酌情扣分。 各镇街 附加考核项 若有相关情况,酌情予以加分 1.积极配合市文体旅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沟通,从未发生工作拖延、推诿情况。 由福州市文旅局统计。局文艺文博科、市文化馆配合。 各镇街 2.与福州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开展共建或共同主、承办较大规模的文化活动(不含所有县区均共同参与主、承办的活动,如民俗节、合唱节等)。 由福州市图书馆、市群艺馆统计。局文艺文博科汇总。 文化馆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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