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2012年第13号)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因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现发出以下风险警示:
一、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二、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
三、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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