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中,由福建二级站送达的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报告,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采购的2批次产品,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志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福清市志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采购的高钙益生菌驼乳粉营养粉(生产日期:2025-07-08)于2025年10月20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并于2025年11月11日出具编号No:(2025)MJHY-D26048F的《检验报告》,经检验问题项目骆驼源性成分实测值为未检出,骆驼源性成分产品明示应检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制作现场笔录,后经询问和协查,并无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掺杂掺假的高钙益生菌驼乳粉营养粉,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拟不予立案。
二、福清市云龙新农家便利店
福清市云龙新农家便利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采购的马铃薯粉条(生产日期:2024-01-21)于2025年3月28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并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编号No:(2025)GHY-F50759F的《检验报告》,经检验问题项目马铃薯源性成分实测值为未检出,马铃薯源性成分产品明示应检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制作现场笔录,后经询问和协查,并无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掺杂掺假的马铃薯粉条,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拟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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