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五十四期)
时间:2026-02-03 10:32

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中,由福建二级站送达的食品监督性抽检报告,涉及我市3家食品经营单位5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龙田林城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清市龙田林城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提供的碟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经营单位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经营单位餐具为重复使用,未对外进行售卖,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对该当事人进行调查,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福清市龙田林城餐饮店提供的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餐具未清洗干净消毒。整改措施:按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福清市龙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龙田林城餐饮店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二、福清市音西鱼碗刘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清市音西鱼碗刘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提供的汤碗和饭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经营单位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经营单位餐具为重复使用,未对外进行售卖,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对该当事人进行调查,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福清市音西鱼碗刘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汤碗和饭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未按规定清洗消毒。整改措施:按规范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福清市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音西鱼碗刘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福清市石竹晶玖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清市石竹晶玖小吃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提供的小扁肉碗和大扁肉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经营单位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经营单位餐具为重复使用,未对外进行售卖,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对该当事人进行调查,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福清市石竹晶玖小吃店提供的小扁肉碗和大扁肉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未清洗干净消毒。整改措施:加强餐具清洗消毒。福清市石竹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石竹晶玖小吃店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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