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清市源辉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头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清市源辉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头项目
福州元洪投资区(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福清市源辉食品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元洪投资区(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头、年加工地道肠1.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汇同屠宰综合加工车间废水、预制菜加工车间废水、锅炉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预制菜加工废水、初期雨水及消毒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500吨/天;处理工艺:格栅+曝气调节+均衡气浮+缓冲池+好氧技术(A/O))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属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废气:待宰间、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污水处理站等应做好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待宰间、屠宰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风管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2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检疫废物、危化品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和牲畜叫声排放,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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