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1-13 09: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清市洪裕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纺织编织袋5000万条项目、福清大松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汽车塑料配件83万套项目、福州市路优点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EVA沙滩鞋120万双、EVA拖鞋150万双、EVA颗粒320吨项目、福州市非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EVA塑料颗粒850吨项目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清大松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汽车塑料配件83万套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和云谷·福清科技港31#厂房一层、三层)

福清大松模具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和云谷·福清科技港31#厂房一层、三层),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汽车塑料配件83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注塑、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上述废气并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包装物、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清市洪裕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纺织编织袋5000万条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联东金擎实业有限公司联东U谷·福清融侨经开三创中心产业园标准厂房1A号第4层和1B号第4层)

福清市洪裕塑胶有限公司

福清大松模具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联东金擎实业有限公司联东U谷·福清融侨经开三创中心产业园标准厂房1A号第4层和1B号第4层),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年加工纺织编织袋5000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3

福州市路优点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EVA沙滩鞋120万双、EVA拖鞋150万双、EVA颗粒320吨项目

福清市上迳镇(租赁福州市耐步鞋业有限公司3#厂房)

福州市路优点鞋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晟筠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市上迳镇(租赁福州市耐步鞋业有限公司3#厂房),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EVA沙滩鞋120万双、EVA拖鞋150万双、EVA颗粒320吨;扩建后整体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年加工EVA片材100吨、EVA沙滩鞋120万双、EVA拖鞋150万双、EVA颗粒3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注塑、挤出造粒、贴合烘干废气收集后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磨边、投料废气收集后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胶水空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4

福州市非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EVA塑料颗粒850吨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清市友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号厂房一层西侧)

福州市非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清市友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号厂房一层西侧),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EVA塑料颗粒8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车间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造粒、打样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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