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1-14 10: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鑫晟铜业有限公司高性能铜合金材料项目、福州珠光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零配件1200万只、汽车零配件300万只项目、福建省万兴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盒600万个项目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鑫晟铜业有限公司高性能铜合金材料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福清市政府划定红线范围内)

福建鑫晟铜业有限公司

闽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福清市政府划定红线范围内),项目经营范围及生产规模:年加工4万吨铜排、3万吨铜丝、2万吨铜棒。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应实行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车间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拉丝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州珠光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零配件1200万只、汽车零配件300万只项目

福州元洪投资区(现有厂区内)

福州珠光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元洪投资区(现有厂区内),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摩托车零配件1200万只、汽车零配件30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属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便携式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后,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包装废物、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3

福建省万兴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盒600万个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建越华晖实业有限公司5号楼一层A区)

福建省万兴塑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晟筠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建越华晖实业有限公司5号楼一层A区),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塑料盒6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废气: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挤出吹塑收卷成型、加热成型分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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