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福清市上迳镇、渔溪镇内白鸽山垦区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市上迳镇、渔溪镇内白鸽山垦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350MW(交流侧)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集电线路接至新建配套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储能系统规模为35MW/70MWh,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为5亿千瓦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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