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1-27 1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格拉默车辆内饰(合肥)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年加工汽车零部件20万套项目、无锡威孚智能座椅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年加工5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格拉默车辆内饰(合肥)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年加工汽车零部件20万套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州聚德电子有限公司1号厂房三层)

格拉默车辆内饰(合肥)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州聚德电子有限公司1号厂房三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汽车零部件2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应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设置密闭车间,调胶、喷胶、辊胶、烘干、热铆焊接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无锡威孚智能座椅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年加工5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州鼎力机械有限公司金工车间)

无锡威孚智能座椅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州鼎力机械有限公司金工车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50万套汽车座椅骨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应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废气: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收集+1套TA001脉冲多级滤芯滤筒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焊条、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7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