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永动力弹簧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弹簧200万支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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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永动力弹簧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弹簧200万支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租赁福建帝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C1厂房)
福建永动力弹簧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租赁福建帝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C1厂房),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金属弹簧200万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电泳清洗废水、纯水机尾水等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吨/日;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隔油气浮池-反应箱-混凝沉淀-厌氧、好氧、二沉池-清水池-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电泳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设置密闭电泳隔间。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及磨簧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泳及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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