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调整香山村柑橘品牌旅游相关建设及宣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示
时间:2025-09-04 11:29

  根据《关于2023年福州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项目的批复》(融农〔2023〕624号),我局批复香山村实施柑橘品牌旅游相关建设及宣传项目,补助50万元(如投资超过50万元,不足部分由香山村自筹),要求项目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东张镇关于香山村柑橘品牌旅游相关建设及宣传项目滞后的情况说明》(东政〔2025〕117号),项目因涉及到设计、预算、预算预审等流程耗时近6个月无法按时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在2024年12月23日东张镇牵头组织中项目初验中发现项目内页漏项较多以及我局对香山村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预审,发现项目存在未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变更的情况。

  经多次整改后,2025年7月28日,东张镇向我局申请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东政〔2025〕116号),主要是:1.因精品包礼盒装不符合农户装箱需求且制作成本较高申请将批复中10斤规格常规包装盒由10000个变更为15000个,费用由40000元增加到60000元;精品包礼盒装由1500个变更为0个,费用由18000元减少到0元。2.因项目建设期间,其他项目已经建设厕所,为避免重复建设,申请将简易厕所1套变更为0套,费用由4500元减少到0元。其他建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申请调整的建设内容涉及投资共22500元,占补助金额比例为4.5%(具体情况见附表)。

  经局务会议研究,拟根据东张镇申请,同意香山村对柑橘品牌旅游相关建设及宣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按(榕农综〔2022〕181号)有关规定,由我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10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266783,传真:85266783,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联系人:宋宏敏,联系电话:85266783,邮编:350300。

  附件:香山村柑橘品牌旅游相关建设及宣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4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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