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清市有1家农业经营主体(福建汇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福州市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项目,覆盖面积40亩,经我局组织验收合格,省级补助资金为0.468万元(具体见附件)。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260号)精神,对新实施覆盖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的经营主体,福州市补助资金按50元/亩予以奖励,即该批福州市级奖励资金为0.2万元。为此,特具报告,请求拨付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市级配套奖励资金0.2万元。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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