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3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11月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承担企业福清市丰泽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项目验收,符合项目补助头数为4040头。按照测定每头种猪补贴200元的补助标准,拟拨付福清市丰泽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8万元。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11月13日。
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85257691。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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