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融农〔2025〕498号),2025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福建港龙深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鲍天下水产有限公司、福建长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建设的2025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经专家组现场审查、评审及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上述3家企业建设的2025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验收。3家企业拟补助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共51.2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现将2025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公示期满后,若无正当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文件下拨专项资金。
联系人:洪蕾蕾 联系电话:85251132
附件:2024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排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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