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养殖企业、福清市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场、福清市南鑫牲畜屠宰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6号)、《关于下达2026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5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025年度省级以上(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补助资金207.7772万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024年度福州市级(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补助资金33.9007万元。共计241.6779万元。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在资金下拨前,将养殖场(户)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根据福清市财政局要求,本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由我局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各养殖企业账户上。请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将收款发票(或收据)及账户信息报送到我局1613办公室。
附件:
1、福清市2024年度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2、福清市2024年度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3、福清市2025年度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4、福清市2025年度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联系人:陈沁蕾 电话:8523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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