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350181]DC[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泉州沃燃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沃燃达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兴霞路256号海丝景城3幢2梯308室
被投诉人1: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下称“大川招标”)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瀛福路46号(原瀛福路北侧)万科澜悦花园(二区)B-S2#楼12层03办公
被投诉人2:福清市第二医院
通讯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龙安街305号
相关供应商:福建南粤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沃燃达公司对福清市第二医院委托大川招标组织的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350181]DC[GK]2025001,下称本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2月10日提起投诉,因第一次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其于2月25日补正后再次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投诉人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未经合法授权,程序违法;2.招标文件重复设置条款违法设限,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违法剥夺投诉人投标资格。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2026年4月3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福清市财政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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