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恢复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0-11-24 08:22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个人:

  为连续有效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研究决定,恢复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按照2020年11月19日印发通知中规定,我省于2020年11月20日起开展补贴机具补贴额的调整,2020年11月19日(含)前购置的补贴机具按照购置时补贴额给予补贴,2020年11月20日(含)起购置的补贴机具将按照调整后补贴额给予补贴。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机械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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