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日期:2022-12-23 16:1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案例一
2021年12月15日,我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市某建筑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的情况。2022年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决定给予人民币7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13日,我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塑料制品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款,依据《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1月29日,我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工艺品制作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依据《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11月29日,我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经调查,该企业违法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依据《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以上四则典型案例,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引以为戒,加强自查自改、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各类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