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0]274号)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融政综[2011]70号)精神,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1]1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1]96号)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各燃气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劳动者、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2个方面。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管道燃气企业、罐装燃气企业、气源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中,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燃气系统整体在2013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
1、 管道燃气企业:2013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2、 罐装燃气企业:2013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决定成立福清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 陈桂凤(福清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陈祖平(福清市建设口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员: 叶伦良、魏成惠、游书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叶伦良(兼),办公室设置在液化石油气管理站,具体负责对实施方案的落实。
四、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动员部署,重点推进阶段(2011年8月—12月)
1、部署安排。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组织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安全管理基础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按工作目标在2011年底前实现达标任务。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在全面开展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按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专家服务队伍,确保足够力量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企业标准化覆盖面,完成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清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全面达标任务。
五、考评评审
建立企业自评、考评管理相结合的考评机制,通过考评,推动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一)考评标准
按照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为安全生产级别A、B级的,应按新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
(二)考评程序
1、分类函告,限时申报(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
我局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函告燃气企业单位,填写函告书,限定达标申请时间及达标时限,并与本方案和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等交由镇(街)或工业区送达每家企业单位。
2011年9月底前对所有单位进行函告;2012年6月底前,对尚未申报达标的单位进行再次函告;2012年12月底前,对尚未申报达标的单位进行最后函告。
各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函告出的申报时限按期进行标准化达标申报。
2、自查整改,自评审报(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
各燃气企业接到函告后,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应形成自评报告(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评审),并向我局申报。具体申报时间要求如下:
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A级的企业单位:2011年10月底前,应全部完成自评申报,2011年12月底前,应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安全级别评为B级的企业单位:2011年12月底前,申请达标比例应达到30%;2012年6月底前申请达标比例应达到70%,三级以上达标率达到20%;2012年10月底前,申请达标比例应达到10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60%;2012年12月底前,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C级的企业单位:2012年6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30%;2012年12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6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20%;2013年6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10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50%,2013年12月底前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3、现场考核,公告监督(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我局接到燃气企业单位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考核确认,如果同时接到各家单位的申报材料,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个月,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答复考核时间的安排;申报一级、二级、三级达标的,须经我局初步考核,再上报有关部门复核确认。
经确认达标的企业单位,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发放达标证书和牌匾(统一样式),并报请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一时无法达标的企业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报我局备案。我局将指定专人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进行整改,直到达标。
4、阶段督促,整体考核(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我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其考评分值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总分的60%)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考评1次,3年后(2013年第四季度)总考评验收。
市安委会建立阶段工作督导等工作制度,确保阶段性工作的落实。我局将考评结果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由市安办组织抽查复核,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等单位,每季度对我局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导。
(三)激励和约束措施
1、激励措施
(1) 按照国家、省标准一级达标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费用提取比例和保险投保费率等方面下浮一定比例提取或下浮缴付费率,在法律法规授权下,安全许可证到期时可直接申请发证。
(2)按照国家、省标准一级达标的企事业,其在增资扩营或新增项目时给予优先审批,优先供地,优先安排扶持资金或帮助协调银行优先安排信用资金,具体措施参照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措施。
(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要求,企事业单位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制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抵兑企业所得税。
2、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企事业单位:
(1)由市政府黄牌督办,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扣有关许可证照,暂缓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提请工商部门责令变更生产(经营)范围,办理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市安委会函告企事业单位开户银行。
(3)我局将函告市劳动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在安全费用提取,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函告福清市工商部门暂缓年检。
(4)有关部门不予发放科技、技改、节能、农发、“618”项目等政府专项扶持补贴资金。
(5)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展开,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职责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我局。
(三)建立机制、强化考核。我局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年度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要建立政策奖惩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
福清市建设局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