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清市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8 16:06 来源:福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管理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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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18 16:0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巩固2021年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成果,严厉打击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非法添加行为,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GZ[2022]3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监督抽检对象 

  监督检查我市辖区内所有生产抗抑菌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现场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重点检查卫生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类别、条件是否与卫生许可证一致,查看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重点检查禁用物质的数量和来源渠道)、产品批次检验记录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合格并备案;检查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2.抽查产品检测项目 

  ⑴、抽检范围:每家生产企业随机抽取1-3个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限膏剂)。 

  ⑵、样品数量:每个样品(同一规格、同一型号)数量≥10个包装,样品总量≥100c。附送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和原包装。 

  ⑶、检测项目:由省卫健委确定后指定或委托有关检验机构负责检测。 

  二、工作安排 

  各科室按照本方案于2022年5月18日前完成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限膏剂采样工作,将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监督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送至证照科,由证照科统一汇总上报至福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核查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范情况、已备案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合规情况、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情况。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抽查过程中发现可疑消毒产品时,应及时采样送检,并加大抽样检测力度,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发现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应当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查到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附表:1. 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表 

     2. 福清市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花名册

   

  福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管理所 

  2022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