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中考加分材料审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04-26 17:42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镇街卫计办: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福州市中招照顾规定及审核办法的通知》(榕中招〔2017〕3号)的精神,初中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6月25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除城区中学以外的镇街学校)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实行中考照顾2分的政策。现将有关材料审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
5月8至5月19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审核办法:
(一)学校审核盖章
考生是否符合“初中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6月25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由学校审核,符合的,学校才能在计生加分申请表上签字并盖印,并交由考生或家长带至卫计部门申请身份认定。
(二)卫计部门审核
考生家长持经审核学校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卫计办审核、盖章,最后送市卫计局认定。
(三)招办汇总公示
福州市中招办汇总、公示由市卫计局审核后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三、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一)独生子女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表二份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4.父母结婚证原件(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是丧偶家庭的要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证明)。
5.个人计生审查证明表,表中村镇意见栏中要写明是否登记再生育。
(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表二份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是丧偶家庭的要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证明)
4.所在镇街卫计办出具的二女绝育证明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个人计生审查证明表,表中村镇意见栏中要写明是否因特殊情况审批第三孩。
(三)流动人口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持父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和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审核时间
为方便家长,减少排队时间,请各校通知学生严格按下表规定时间送相关材料到市卫计局办理,不在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过了办理时间的可在18和19日办理。
附件:1.2017年中考加分材料审核办理时间安排表
2.福州市七县(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中考加分申请表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