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洪投资区华侨公园北侧配套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5-11-17 15:3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元洪投资区华侨公园北侧配套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两国双园函〔2025〕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元洪投资区华侨公园北侧配套道路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81-04-01-359928)。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海口镇。
四、项目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塔七公路终点至规划华强山庄宿舍楼,全长239.75米,宽度为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20千米/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4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8.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0.12万元,基本预备费37.2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专项债批复范围内资金按规定使用(元洪两国双园食品研发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项目),超出部分由元洪功能区管委会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海口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