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福州福清东瀚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5-11-24 10:47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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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24 10:4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关于申请福建福州福清东瀚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重新核准的请示融电发建20251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福建福州福清东瀚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发改审批〔201952号),现你司提出该项目规划推后,导致建设时序相应的推后,在原核准的有效期内无法按时开工,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新核准福建福州福清东瀚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东瀚镇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福清东瀚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为:2019-350181-44-02-018029)。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东瀚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期扩建主变1台,容量为50MVA,新建10kV出线12回,新建(3+5)Mvar并联电容器2组;新建800kVA接地变兼站用变1台。 

  四、项目总投资为123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46.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所需建设资金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审查意见(融自然函(2019)154号)、福清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15207号)等。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发改审批〔201952文予以作废。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18 

  (此件主动公开)